★ 已出台的省、市级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一览表 |
| 省级规划 |
| 1 编制完成《上海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
5月,由市计委、市海洋局牵头,成立了由上海17个委办局和相关单位参加的海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规划编制组,编制完成《上海海洋经济发展规则》。规划提出,至2010年要把上海建成中国外向型、高层次海洋经济基地,成为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的船舶及海洋工程技术装备研发制造中心、国际海洋服务中心、海洋科技与人才中心以及海洋环境保护示范区;还提出要优先发展海洋高科技产业、培育发展海洋新兴服务业、调整提高海洋传统产业、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等主要任务,以及加快上海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 |
| 2 首个省级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接受评估 |
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评估会议在津举行
10月22日,全国海洋规划办公室在天津召开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评估会议,对《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进行了评估。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孙志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司副司长王新怀、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王宏到会并讲话。
会议讨论、通过了《省级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评估咨询工作规则》。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经济、交通、统计、科技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专家评估咨询委员会对《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进行了评估咨询。
孙志辉副局长指出,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经济发展,规划先行”,制定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意义重大。国务院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后,沿海各地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省级发改委和海洋厅(局)密切配合,措施有力,省级海洋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他强调,省级海洋经济规划评估至关重要,对保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的科学化、合理化,对今后其他省份规划评估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河北省是第一个进行省级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评估的省份,要开好头、起好步,打好基础。孙副局长还就省级规划的衔接、省级规划评估原则、规划办公室的工作等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副司长王新怀在讲话中要求,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的评估工作,全国海洋规划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协调;希望专家咨询评估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省级海洋经济规划进行评估。
评估会议由国家海洋规划评估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杨朝光主持,专家委员会听取了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部门的编制说明,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作为省级海洋经济规划技术支撑单位作了规划评估技术报告,辽宁省、山东省、天津市等相邻省、市对《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发表了意见。专家们对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进行了认真评估,形成了《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专家评估咨询意见》。据悉,全国海洋规划办公室近期将陆续对山东、江苏、浙江、海南等已完成省级海洋经济规划编制的省份进行评估。
摘自《中国海洋报》第1451期 |
| 3 山东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通过专家评估 |
山东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通过专家评估
“十一五”期间山东特色海洋经济区将按“一洲二带三湾四港五岛群”框架发展
11月6日,全国海洋规划办公室在青岛召开山东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评估会议,对《山东省海洋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进行了评估。评估会议由国家海洋规划专家咨询评估委员会主任、国家海洋局原局长张登义主持,专家评估委有关专家参加了评估会。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与规划司司长、全国海洋规划办公室副主任王殿昌到会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山东省海洋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编制说明,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作为省级海洋经济规划技术支撑单位作了规划评估技术报告,河北省、江苏省有关部门代表对《山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发展规划》发表了意见并提交了书面材料,专家们在认真讨论评估的基础上形成了评估意见。
山东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范围包括沿海陆域及邻近海域,涉及沿海7个地级市和37个县(市、区)。《规划》涉及的主要经济活动包括: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空间形成的海洋产业,部分生产要素或生产过程与海洋发生一定关联的临海及临港产业,以及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管理、海洋服务等相关经济活动。
在纲要中,山东省提出了按照“一洲二带三湾四港五岛群”的框架构建特色海洋经济区的设想。一洲: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力争把该区建成全国重要的绿色农业基地、石油及化学工业基地和特色生态旅游区。二带:建设阳光海岸黄金旅游带和健康养殖特色渔业带。三湾:建设沿莱州湾、胶州湾、荣成湾三个综合经济区。四港:建设青岛、日照、烟台、威海四个临港经济区。五岛群:庙岛及烟台岛群、威海岛群、青岛近海岛群及滨州近岸岛群等开发保护区。其基本思路是:根据各自不同的地理和资源特点,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的基础上,以海岛生态旅游为重点,走旅游、海产品增养殖为主的特色开发路子,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摘自《中国海洋报》2005年11月11日 第1456期 |
| 4 津沪勾勒未来海洋经济发展蓝图 |
两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通过专家评估
津沪勾勒未来海洋经济发展蓝图
“十一五”是海洋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最近上海、天津两市分别经过2年和近4年的研究,勾勒出海洋经济发展蓝图。5月23日,在全国海洋规划办公室主持下,《上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草案)》和《天津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草案)》在北京原则通过国家海洋规划评估委员会专家的评估。全国海洋规划办公室副主任、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与规划司司长王殿昌等有关领导出席了评估会。
上海、天津两市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草案)》的编制工作,在认真分析各自海洋经济现状、有利条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后5年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也明确提出: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的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等条件较好地区的开发开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按照规划,上海提出“十一五”期间,上海海洋经济发展要紧紧围绕增强国际竞争力这一主线,根据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需要,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机制体制,以科技进步为发展动力,加快海洋产业和布局结构的优化和调整,推动海洋高科技产业和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海洋科技与海洋产业的联动,提高海洋事业发展水平,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海洋经济对上海发展的贡献率。到2010年,基本确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地位,把上海初步建成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的船舶研发制造基地和我国海洋工程技术资金积累研发制造基地,使海洋产业成为上海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天津则表示,要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契机,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优化布局,合理开发利用海洋和海岸带资源,有效保护海洋环境,积极调整提升传统海洋产业,培育壮大新兴海洋产业,把天然的临海优势尽快转化为现实的海洋经济优势,使海洋经济成为该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到2010年,把天津建成海洋科技开发和产业化基地、国家级石油化工基地、重要的海洋化工基地和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城市,努力成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强市之一。
为实现上述目标,两市还分别就海洋经济发展的产业结构、海洋经济发展重点、区域布局和保障措施等作出了详细规划。
这次评估会由评估委员会主任、国家海洋局原局长张登义主持。来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国土资源部地质科学研究院、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的院士和专家,认真听取了两市的《规划》编制报告和评估技术报告,倾听了与两市相邻的浙江、江苏和河北代表的意见,对《规划》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评估。
专家认为,《规划》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于发展海洋经济、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规定;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总体框架和基本内容符合编制省级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相关规定。《规划》在分析上海、天津两市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要成就、面临形势的基础上,制定了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的发展经济的总体构想、区域布局和发展重点等基本符合两市海洋经济发展趋势。同时,专家还对两市《规划》提出了补充、调整建议。
两市《规划》编制人员表示,会后将根据国家海洋规划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对《规划》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后,尽快组织报批
摘自《中国海洋报》2006年5月26日 |
| 5 编制“十一五”规划 加快辽宁海洋经济发展 |
编制“十一五”规划
加快辽宁海洋经济发展
计划、规划是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目标和纲领,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阶梯。编制好“十一五”计划和远景发展规划,对于推动辽宁经济发展,建设海上强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和谐辽宁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海洋经济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开发和保护海洋资源,积极发展海洋经济”“积极发展水产业,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从而为我们制定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指明了方向。
辽宁省委、省政府对发展海洋与渔业十分重视和关心,辽宁海洋与渔业经济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海洋与渔业系统及相关部门的多年努力,已经打下了巩固的基业,形成了包括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型高技术产业在内的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立体产业集群。据统计,2004年全省海洋经济总产值已经达到994.6亿元,增加值达580亿元,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500亿元,水产品总产量达402.5万吨,海洋经济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的地位凸显,这为我们编制好十一五规划,实现渔业倍增计划,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当前,无论从全国的大局还是从辽宁的局部来看,海洋事业都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期,海洋经济大有可为。我们要抓住机遇,加紧工作,科学安排,以中央《建议》为指针,
编制好辽宁海洋经济“十一五”规划,以更好地发挥海洋经济在辽宁乃至整个东北区域经济中的作用。
制定辽宁省海洋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要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借鉴先进省份的经验,我们应按照中央《建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依法管理、科学保护、合理开发”12字方针和渔业倍增计划,加快“十大建设”。
一是加快东北亚航运中心的建设
围绕东北亚航运中心的建设,带动辽宁沿海港口群的发展。在大力发展临港经济的同时,抓好渔港建设,结合老渔港的改造,规划出三级渔政执法船、海监执法船的停泊靠岸。要开展文明渔港建设活动,解决渔港管理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等问题。
二是加快沿海经济带建设
要按照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要求,做好沿海经济再建。把辽宁沿海建设成重化工和装备制造业密集、金融商贸等现代服务业高速发展的现代化开放型经济带。
三是加快泛省海滨公路沿线产业带建设
要抓住辽宁建设1400公里海滨公路的时机,有计划地建设若干工业园区和沿海小城镇,形成港口运输、观光旅游以及农业产业化一体的新兴城镇地带。逐步形成辽宁临港产业集聚带、海洋资源开发产业带和旅游观光产业带。
四是加快海洋油气开采和石油化工建设
按照《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围绕海洋油气开采业,建设盘锦、葫芦岛、锦州新型化工基地。既要规划辽宁近海海洋油气开采,还要从战略上谋划远海开发,研究向远海发展,力争在勘探权和开采权上抢占先机。在这方面,作为海洋与渔业的主管部门,应该给政府当好参谋。
五是加快海洋船舶工业制造和修造业的建设
积极推进企业战略性重组和调整,加快中船重工三大船厂的发展,大力发展地方修造船业。建设大连、葫芦岛、营口三大船舶配套工业园区,提高配套能力和水平,延长船舶制造、修造的产业连,构建产业群。
六是加快海洋经济开发区建设
结合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长兴岛开发计划,搞好长远的发展规划。
七是加快海水、淡水养殖基地建设
形成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要研究和规划好养殖基地建设。在巩固和维持好远洋捕捞的同时,重点发展海、淡水养殖,努力实现渔业倍增计划。
八是加快水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建设
实现渔业倍增,关键是搞好水产品的精深加工,向精深加工要倍增,向精深加工要效率,向精深加工要就业。要下力量培育一大批精深加工的龙头企业,利用好省政府提议贴息资金的优惠政策,抓大、扶中、带小,培养能进入全国前十强的龙头企业,力争在全国叫得响,甚至将来在国际上有地位。
九是加快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科技是实现海洋经济发展和渔业倍增的巨大推动力量。中央《建议》中将海洋科技作为战略领域,同信息、生命、空间、纳米及新材料一同列为前沿技术,要求“超前部署,集中优势力量,加大投入力度,增强科技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后劲”,结合海洋经济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的制定,要抓出一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形成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的骨干和支撑。
十是加快新渔村建设
贯彻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省委提出的构建和谐辽宁的要求,要在渔村建设方面培养典型。沿海六市和沿海县区要制定好这方面计划,既要考虑发展,也要考虑提高生活质量。在推进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事业中,新渔村建设应当走在前列。
摘自《中国海洋报》200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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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
《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历时一年半的《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近日圆满完成。
该规划于2004年8月由海南省政府委托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与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共同编制,得到了海南省政府和国家海洋局的高度重视。海南省成立了以江泽林副省长为组长,包括海南省发改厅、海洋与渔业厅等10余家涉海单位参加的规划领导小组;国家海洋局原局长王曙光指示“由承担全国海洋经济规划任务的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承担这一任务”。战略所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在与海南省海洋厅协商后,成立了以原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刘国光教授为组长,著名海洋战略专家杨金森研究员为副组长的专家顾问组,以及由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高之国研究员、刘岩博士任组长,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战略所科研骨干力量参加的规划编写组。
2005年,《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草案)先后通过了专家评审、海南省政府第61次常委会审议,最后定稿,并于2005年7月由省政府以琼府[2005]39号文件形式正式下发。在此工作基础上,海南省省委、省政府通过了《关于海南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决定》,于2005年8月召开了第一次全省海洋工作会议。2005年11月,该规划顺利通过由全国海洋规划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估。2006年1月,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中明确提出了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目标。
《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确定了“以海带陆、依海兴琼”,大力发展以海洋油气、海洋渔业、海洋旅游和海洋交通运输为主导产业的海洋产业群和“一环四带、阶梯式发展”,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总体思路。提出在2010年前,海洋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为15%,海洋产业增加值在2003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到2020年年均增长速度为13%,海洋产业增加值翻三番的总量发展目标。该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将为海南省经济发展提供新的机遇与途径。可以预见,在海南省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海洋经济将成为海南省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引领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火车头和加速器。
《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研究》约30万字,将于近期出版。 |
| 7 辽宁、福建两省“十一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
辽宁、福建两省“十一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日前,全国海洋规划办公室在上海组织国家海洋规划评估委员会专家对辽宁、福建两省《“十一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专项审议评估。全国海洋规划办公室副主任、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与规划司司长王殿昌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了评审会。
会上,来自国家发改委、国家海洋局、中国科学院、交通科学研究院等有关部门和研究机构的专家、院士先后听取了辽宁、福建两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部门进行《规划》编制的基本依据和形成过程的说明,以及两省《规划》技术支撑单位所作的有关《规划》编制情况的介绍,对两省《规划》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提问,并分别对两省《规划》提出了部分修改建议。与辽宁、福建两省相邻的河北、山东和浙江、广东四省有关主管部门的代表亦分别在会上对两省的《规划》发表了中肯的意见。
评委会专家们认为,辽宁、福建两省依据国家和所在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发展纲要,紧密结合本省的海洋资源与海洋经济建设现状,分别制订出较为符合本省可持续发展的《十一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不仅注意到与国家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也较好地考虑到与相邻省份海洋功能区划的协调,两省《规划》所提出的发展目标基本可行。
全国海洋规划办公室副主任、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与规划司司长王殿昌在会上指出,截止2005年12月3日,全国沿海11个省(市)中,已有河北、山东、海南、浙江以及辽宁、福建6个省区先后通过了全国海洋规划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总数过半,总体情况较好。剩下的5个省(市)也将在2006年陆续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 董立万) |
| 8 《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在京通过专家评估 |
《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在京通过专家评估
2月22日,全国海洋规划办公室在北京组织国家海洋规划评估委员会的专家举行评估会议,对《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进行了评估。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王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司副司长沈叙健,全国海洋规划办公室副主任、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与规划司司长王殿昌等有关领导出席评估会。
会议由评估委员会主任、国家海洋局原局长张登义主持。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研究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国土资源部地质科学院、交通科学研究院、中国海洋大学、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等有关部门和研究机构的院士、专家,听取了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部门所作的《规划》编制说明、《规划》技术支撑单位所作的技术支撑报告及相邻省区代表的意见,对《规划》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评估。
专家们认为,《规划》在分析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要成就、面临形势的基础上,制定了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的发展经济的总体构想、区域布局和发展重点等基本符合本省海洋经济发展实际。《规划》从总体上注重与《全国海洋经济规划纲要》和相关行业规划及海洋功能区划的衔接。同时,专家们对《规划》提出了补充、调整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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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浙政发〔2005〕2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
我省海洋资源丰富,区位条件良好,发展海洋经济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快我省海洋经济发展,保证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作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指导性文件,以及编制相关部门、行业规划和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纲要》的规划期限为2005年至2010年,重大问题展望到2020年。
一、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海洋经济是开发利用海洋的各类产业及相关经济活动的总和。我省海洋开发有着悠久的历史。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省海洋开发和海洋经济发展,经历了“开发蓝色国土”和“建设海洋经济大省”两个阶段,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进入新的世纪,我省海洋经济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同时具备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良好基础。
(一)发展现状。
1.海域辽阔,海洋资源丰富。我省海洋资源十分丰富,拥有海域面积约26万平方公里,相当于陆域面积的2.56倍;大陆海岸线和海岛岸线长达6500公里,占全国海岸线总长的20.3%;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有3061个,占全国岛屿总数的40%;港口、渔业、旅游、油气、滩涂五大主要资源得天独厚,组合优势显著,为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越的区位条件、丰富的资源保障和良好的产业基础。
2.海洋经济总量初具规模,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经过全省沿海各地的共同努力,我省海洋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2003年全省海洋经济总产出为2200亿元,比2002年增长22.7%;增加值710亿元,比2002年增长22%,并占2003年全省GDP的7.7%。海洋产业三次结构从2002年的21∶36∶43调整为2003年的18∶36∶46。近几年来,我省大力调整渔业结构,鼓励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海洋捕养产量和产值比分别从1998年的87.5∶12.5和74∶26调整为2003年76∶24和62∶38。海洋第二产业继续得到加强,2003年总产值和增加值分别为1170亿元和253亿元,其中,海水产品加工总产值和增加值分别为183亿元和31亿元,船舶修造分别为86亿元和20亿元,海洋药物、海洋化工、海洋油气等新兴产业正在加速兴起。2003年海洋第三产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分别为790亿元和327亿元,在海洋产业结构中的比重继续上升。全省主要沿海港口全年完成货物吞吐量2.9亿吨,其中宁波港货物和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85亿吨和277万标箱,分别居全国第二位和第五位。海洋旅游业呈现快速发展势头,2003年涉海旅游总收入达到269亿元。以港口海运和滨海旅游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已成为我省海洋经济创造增加值最多的产业。
3.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沿海地区和主要海岛的交通、电力、水利和通讯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杭州湾大通道、舟山大陆连岛工程、温州洞头半岛工程等重大项目正在抓紧建设。新建扩建了一批海岛干线公路、大岛互连工程,万人以上大岛开通了一批滚装渡轮和快速客轮,5000人以上大岛和大部分3000人以上岛屿均已建有客货专用码头,使陆海之间、大岛之间互通性大大增强,海岛基础设施落后状况已有明显改善。特别是千里高标准海塘的建成,提高了沿海和海岛抵御台风暴潮等海洋灾害的能力。渔港建设力度加大,渔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实施“小岛迁、大岛建”战略,促进了海岛人口集聚与生产力布局的优化。
4.海洋综合管理得到加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和《浙江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依法治海工作不断深入。完成了省、市、县三级海洋功能区划体系建设,编制了《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全面实施海域使用权证和有偿使用制度,海域使用“无偿、无序、无度”状况得到初步遏制。全省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体系和赤潮应急监测预警机制开始建立。努力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积极筹建一批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新的进展,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被列入联合国“人与生物圈保护组织”。
(二)存在问题。
我省海洋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海洋经济发展缺乏宏观指导、协调和规划,开发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海洋经济整合度不高;海洋渔业资源严重衰退,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海域使用和空间布局方面的矛盾日益突出;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任务艰巨,传统优势产业面临严峻挑战,新兴海洋产业发展滞后,港口海运和临港工业的发展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海洋科技总体水平较低,海岛基础设施建设相对不足,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海洋执法体系、执法能力建设仍然滞后,等等。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我省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
(三)发展机遇。
迈入21世纪,海洋经济面临新一轮发展机遇期。首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将全面参与和融入国际竞争,充分发挥海洋大通道作用,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是我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第二,我省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阶段,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有利于培育新的增长点,促进全省经济结构的提升和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增强资源保障能力,拓展新的发展空间,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三,海洋经济是环杭州湾地区和温台沿海产业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参与长三角合作的重要载体和平台。随着我省陆域经济整体规模的扩大和海洋经济向深度、广度进军,陆海之间资源的互补性、产业的互动性、布局的关联性进一步增强。特别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以及杭州湾大通道、舟山大陆连岛工程、温州洞头半岛工程(以下简称“三大对接工程”)的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将在陆海经济联动发展中取得新的突破。
二、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八八战略”总体部署,以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为目标,以滨海城市和陆域经济为依托,以港口建设和临港工业为突破口,以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为动力,合理开发和保护海洋资源,加快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不断提高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走出一条陆海相互联动、具有浙江特色的海洋经济发展路子。
(一)基本原则。
1.发挥优势,陆海联动。把海洋资源在“港、渔、景、油、涂、能”方面的优势,与陆域经济在产业、市场、资金、科技、人才和机制方面的优势结合起来,加快“三大对接工程”建设,大力推动陆海产业联动发展、生产力联动布局、基础设施联动建设、生态环境联动保护治理,在陆海联动发展中取得海洋经济的大发展。
2.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加快调整海洋渔业结构,大力发展港口海运、临港工业、滨海旅游业和新兴海洋产业,提升海洋经济整体竞争力。以沿海港口城市和主要大岛为中心,把海洋资源优势和陆域经济优势结合起来,重点建设一批海洋产业区和海洋项目,逐步形成各具特色、优势明显的海洋产业带和块状海洋经济。
3.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海洋经济发展规模、速度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坚持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加快治理海洋污染,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建设,努力实现资源利用集约化、海洋环境生态化,增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4.依靠科技,集约发展。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优化海洋科技、教育资源配置,加强海洋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促进海洋开发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不断提高海洋经济发展水平。
5.市场主导,体制创新。进一步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各方面投资开发海洋经济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和市场化的运作机制。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进一步提高,海洋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得到优化,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优势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走出一条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联动发展的新路子。到2010年,基本达到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目标。到2020年,争取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2.2010年具体目标。
——进一步扩大海洋经济总量。海洋经济总产出超过5400亿元,海洋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10%。
——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海洋捕养结构,大力发展临港工业等海洋第二产业,积极拓展海洋服务业,重要海洋产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努力营造功能分工明确、特色优势显著的海洋经济区域发展新格局。
——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三大对接工程”建成,陆海基础设施互通共享,宁波、温州等中心城市对海岛的经济辐射能力显著提高,陆海经济联动初显成效。
——形成一批海洋经济强市、强县(市、区)。到2010年,全省形成若干个海洋经济总产出1000亿元以上的海洋经济强市和一批海洋经济总产出100亿元以上的海洋经济强县(市、区)。
——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海洋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按照海洋功能区划要求,力争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达到55%,主要河口、重点港湾、滨海旅游区等重要海域的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沿海地区建成有效的海洋防灾减灾体系。
三、重点海洋产业发展
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调整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布局,扩大规模,注重效益,提高科技含量,实现持续快速发展。在陆海经济联动发展中,加快形成港口海运业、临港工业、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海洋新兴产业等优势产业,带动其他海洋产业的发展。
(一)港口海运业。
港口海运业的发展,要整合资源、优化布局、拓展功能、创新体制。根据国家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总体部署,开发大港口,建设大通道,发展大物流,加快形成以宁波—舟山深水港为枢纽,温州、嘉兴、台州港为骨干,各类中小港口相配套的沿海港口体系和现代物流系统,为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加快全省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服务。
沿海各港口要从有利于发挥优势、有利于提升整体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出发,处理好区域性与地方性、综合港与专业港的关系,以联合增优势,竞争促提高,创新求发展。国际集装箱转运功能要相对集中到宁波港,抓住机遇,加快建设,争取以一定规模和良好服务,与洋山港区形成合理分工、互济互补格局,共同构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运输系统;为长三角及沿江地区和全省服务的矿石、煤炭、原油、粮食等的水水中转要相对集中到舟山港与宁波港,共同构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大宗散货中转运输系统和长三角战略物资储备基地;宁波、温州、嘉兴、台州等沿海港口要在发挥为腹地经济发展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配套服务功能的同时,留出充足的深水岸线加快发展临港工业。重点抓好宁波、舟山两港整合,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通过金塘和六横两岛的合作联动开发以及管理体制的创新,加快推进两港一体化发展。沿海其他港口也要在发挥优势、明确分工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联合开发。
进一步完善铁路、公路、内河航道、航空等连接港口和腹地的集疏运系统,加快改造、更新港口和船舶技术装备,提高港口海运业综合服务和整体管理水平。沿海港口及港口城市,是全省重要的物流中心,要转变港口发展理念,从过去单纯货物中转集散,向商品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的聚合扩散中心转型,向全方位的增值服务发展。按照建立现代物流系统的要求,加强港口海运与城市、区域物流配送网络的统一规划、资源整合和配套建设,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继续大力发展沿海运输、远洋运输和江海联运,加快省内海运业的优势整合,积极推动与上海及其他国内外海运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以优势互补促进联合,以利益共享巩固联合,共同应对航运市场激烈的国际竞争。
(二)临港工业。
临港工业重点要抓好石化、能源、钢铁和船舶修造业的规划建设,为浙江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环杭州湾地区、温台沿海产业带发展奠定基础。
石油化工基地。以镇海炼化的炼化一体化、大乙烯工程等为依托,重点发展宁波镇海、北仑、大榭大型石油化工区,嘉兴依托金山石化发展乍浦化工区,把环杭州湾两岸建成我国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之一。温台沿海石化工业主要在小门—黄华、玉环大麦屿布局发展。舟山主要发展海洋生物化学工业。积极开展东海油气开发利用和后勤服务基地规划建设。
能源工业基地。充分利用我省沿海港口优良、环境容量相对较大等有利条件,新建一批大型港口火电、核电,形成华东地区重要能源工业基地,争取在“十一五”期间逐步建立起能够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保障体系。加快进口LNG(液化天然气)项目定点建设。
钢铁工业基地。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抓紧制订全省钢铁工业的布局规划。我省沿海特别是宁波滨海地区具有良好的港口海运和城市依托,基础配套完备,是布局发展大型钢铁工业基地的优良选址,省内钢铁工业要通过重组和布局调整,逐步集中到宁波或其他临港地区发展。
船舶工业基地。修造船业是一个资本、技术、劳动力三密集,产业联动性很强的行业。要抓住国际船舶工业重组转移、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有利机遇,充分发挥我省沿海及主要岛屿船坞条件优、零部件加工制造能力强的优势,把船舶工业发展成为我省有特色、有实力的重要海洋产业。现阶段修船要以大吨位、超大吨位为主,大中小型船舶兼顾;造船要致力于中小吨位船舶,特别是各类专业性船舶;积极拓展船舶零配件和配套服务业。加快船舶工业企业重组和技术改造步伐,提升船舶工业国际竞争力。加强规划协调和政策引导,合理分工,优化布局,重点把舟山和宁波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船舶工业基地,支持温台沿海等有条件的地区发展船舶修造业。
(三)海洋渔业。
按照“坚决压缩近海捕捞,稳健拓展远洋渔业,努力提升水产养殖,主攻水产品加工业,培育发展休闲渔业”的方针,继续推进渔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重点实施“百万亩标准养殖塘建设工程”,按照特色化、产业化、标准化、无公害的要求,培育建设优势养殖品种产业带,使我省成为全国重要的名牌水产品生产、出口基地。推广先进养殖技术与设施,加强选择育种、遗传育种研究,建设一批海上高新养殖示范区,促进传统养殖业升级。主攻水产品精深加工,建设若干海水产品精深加工、出口基地,以加工业拉动和提升养殖业,增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配合国家大洋性远洋渔业项目建设,大力拓展远洋渔业。继续采取扶持政策,建设一批高标准、配套设施完善的中心渔港和渔港经济特色区块。积极培育休闲渔业,使之成为海洋渔业经济发展的新亮点,拓宽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渠道,促进渔区经济全面发展。加大渔乡渔村改造整治力度,改善渔民生活质量。
(四)滨海旅游业。
我省海洋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具有类别多、分布广、景观美、容量大等特点,海洋旅游业是最具特色和开发潜力的海洋产业之一。海洋旅游业要着力抓好旅游资源的整合、旅游功能的拓展和旅游网络的完善,逐步形成“一核、一带、多板块”的海洋旅游新格局。
“一核”:即建设以舟山本岛为依托,以普陀山、朱家尖、沈家门“金三角”为核心,以“海山佛国、海岛风光、海港渔都”为特色的舟山海洋旅游基地,集中体现我省海洋旅游的特色和优势。
“一带”:即全省整个黄金海岸带。要特别重视杭州湾大通道、甬台温第二公路通道沿线的滨海旅游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使之成为展示浙江滨海旅游特色的亮丽风景线。
“多个特色板块”:即依托沿海城市或中心海岛,开发形成陆海组合、相互联动、出游方便、各具特色的滨海旅游板块。以嵊泗列岛和洋山深水港口为主体,形成以海上运动、度假休闲、现代化大海港为特色的浙东北海上旅游板块;以杭州国际旅游城市及嘉兴、绍兴旅游网络为依托,形成以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南北湖、钱江潮为主体,滨海风光与水乡古镇相结合的杭州湾沿岸旅游板块;以宁波中心城市和旅游网络为依托,形成以象山港和松兰山、韭山列岛自然保护区为主体,以海岛风光、渔港风情为特色的浙东滨海旅游板块;以台州中心城市和旅游网络为依托,形成以大陈岛、大鹿岛、一江山岛为主体,以观光度假、休闲渔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特色的浙中海上旅游板块;以温州中心城市和旅游网络为依托,形成以洞头列岛和南麂列岛海洋自然保护区为主体,以海岛风光、生态旅游、科考科普为特色的浙南海上旅游板块。
(五)海洋新兴产业。
海洋新兴产业是高新技术产业向海洋的延伸,是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之一。依托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浙江海洋学院以及其他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发挥我省科技力量较强、产业基础较好、投入机制较活的优势,加快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海洋产业,组织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与推广,重点扶持骨干企业和拳头产品的发展,积极培育壮大新的产业优势。
加强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功能食品、海洋化工和工程材料、海洋环保技术及设备等新兴领域的深度研发和成果转换,努力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集中培育一批具有高成长性的海洋产业。大力开展海水淡化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研制,推进海水淡化产业化步伐,通过“向海水要淡水”,缓解沿海和海岛水资源短缺矛盾。调整海盐及盐化工业结构,巩固提高海洋化学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积极参与东海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积极开发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
四、海洋经济区域布局
根据我省海洋资源分布和沿海区域经济特点,将全省划为宁波舟山、温台沿海和杭州湾两岸三个海洋经济区域,逐步形成以宁波和舟山为主体、温台沿海和杭州湾为两翼,以港口城市和主要大岛为依托,以“三大对接工程”为纽带,海洋资源和区域优势紧密结合,海洋产业与陆域经济相互联动的布局体系。
(一)宁波、舟山海洋经济区。
本区包括宁波市的滨海地区和舟山市的海岛及邻近海域,拥有港、渔、景、涂等优势资源。宁波港和舟山港分别为全国第二、第九大港,海洋开发基础较好,海洋产业初具规模,海洋经济比较发达。
主要发展方向为:加快舟山大陆连岛工程建设,全面推动陆海经济联动和宁波都市圈建设;开发海洋优势资源,形成港口海运业、临港工业、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和海洋新兴产业综合发展的优势;加强宁波、舟山两港整合,推进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建设国际远洋集装箱和大宗散货中转基地,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和现代物流枢纽;加快建设石油化工基地、能源工业基地、钢铁工业基地和船舶工业基地;建设沿海水产品养殖、加工基地,发展海洋药物、海洋食品、海洋化工、海水综合利用和海洋能开发等新兴产业;构建舟山海洋旅游基地和浙东滨海旅游板块。
(二)温台沿海海洋经济区。
本区包括温州市、台州市的滨海地区和海岛及邻近海域,深水岸线、风景旅游和滩涂资源丰富。温州港是我国沿海枢纽港之一,台州港是浙东沿海的重要港口。本区体制、机制活力强,民营经济发达,海洋经济发展基础较好。
主要发展方向为:加快温州洞头半岛工程建设,发挥中心城市对海洋经济的带动作用;加快发展临港工业、港口海运业、滨海旅游业和海洋油气开发业,抓好沿海水产、养殖加工基地建设;温州港要建设成为浙东南和闽东北、金温和浙赣铁路沿线内陆地区的重要口岸、货物中转基地,以及东海油气田勘探开发后方基地;台州港要发展成为浙中沿海以能源、化工为主,内外贸兼顾的综合性港口;加快建设三门核电站和一批港口电厂;积极发展海洋药物、海洋化工、海水淡化和海洋能开发等新兴产业;构建温台沿海滨海旅游带和海上特色旅游板块。
(三)杭州湾两岸海洋经济区。
本区包括杭州湾北岸的嘉兴市部分地区、南岸的绍兴市部分地区以及杭州市的临杭州湾区域。本区滩涂资源丰富,海洋经济发展基础较好,海洋开发程度较高。
主要发展方向为:充分发挥杭州作为全省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中心的作用,加大对全省海洋开发的参与和科技、人才、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加快建设杭州湾大通道,实现萧绍平原和浙北平原的对接;重点建设能源、石化、机械、木材加工等临港工业,积极发展海洋生物化工、电子、工程材料等海洋新兴产业,大力提升传统轻工制造业;继续建设秦山核电基地和嘉兴电厂;嘉兴港要服务于环杭州湾产业带建设和苏南、皖南地区出口需要,同时积极配合上海港和宁波港的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浙北旅游带;依托中心城市和沿海港口体系,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
五、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
营造蓝色洁净的海洋环境,保护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合理开发“蓝色国土”,是创建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的重要任务。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严格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使用管理制度,保护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治理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
我省近岸海域污染主要来自陆源氮、磷和有机污染物,近年来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认真实施《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和《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健全海洋环境监测和海洋灾害预警系统,完善沿海和海岛堤防工程及重大海洋污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大海洋联合执法力度。
以恢复和改善近岸海域水质与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控制入海污染物和海洋生态修复为重点,组织实施“碧海行动计划”。逐步实行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放。加快沿海城市、江河沿岸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垃圾处理率和脱磷、脱氮效率。限期整治和关闭污染严重的入海排污口,严格限定和管制废物倾倒区。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制品、易燃品储运管制,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临海企业要逐步推行全过程清洁生产,加强沿海地区面源污染控制,积极发展生态型种植业和养殖业。
加强海上污染源管理,提高船舶和港口防污设备的配备率,严格石油泊位和储运设施安全防护,防范突发性海洋污损事故。
(二)综合整治河口、港湾。
按照《浙江省河口综合规划》,加大河口综合治理、开发与保护力度,控制河道采砂,科学围垦滩涂,妥善保护湿地。
加强杭州湾、象山港、三门湾和乐清湾等重要港湾的环境监测和整治,协调港口、航运、围垦、养殖、旅游和临港工业等开发建设活动,严格控制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把加强河口、港湾综合整治作为“碧海生态建设”的重要抓手,与“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万里清水河道工程”等结合起来,协调推进。把长江口及杭州湾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作为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交流的重要内容,联合上海、江苏,争取国家支持,实施长江口及杭州湾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程。
(三)保护海洋生物资源。
着力保护和恢复近海渔业资源,加大渔业资源增殖力度。重点实施“振兴近海渔业资源行动”,大规模开展人工增殖放流和人工鱼礁建设,促进近海渔业资源逐步得以恢复。严格禁渔区、禁渔期等休渔制度,改进捕捞作业方式,进一步减轻近海渔业资源捕捞强度。加强舟山渔场、乐清湾红树林、南麂岛贝藻类生物和其他河口、海湾水生资源繁育区的保护。
规范现有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建设若干新的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开展海洋生态保护及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四)合理开发利用滩涂。
我省具有丰富的滩涂资源,适宜围垦的滩涂约有18万公顷,并且每年以近0.27万公顷的速度自然淤涨。建国以来,我省已围涂造地17.7万公顷,相当于全省现有耕地的十分之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全省建设用地需求量猛增。合理开发利用滩涂资源,是解决建设用地短缺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陆海经济联动的有效措施。开发利用滩涂要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坚持规划指导、综合论证、依法审批、合理开发,严禁低滩围垦,严格保护沿海沼泽草地、芦苇湿地、红树林区等重要湿地和天然水产种苗繁育区。
(五)保护和合理利用岸线资源与无居民海岛。
制定海岸开发和保护规划,科学合理、集约有序地利用岸线资源。严格保护深水岸线,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原则,优先保证重要港口和临港工业建设需要。城镇规划区及紧临城镇的海岸线要纳入城镇总体规划,按照城镇发展需要合理分配、科学利用。具有特色的海岸自然、人文景观优先用作城镇生活岸线和滨海旅游业的发展。加强侵蚀岸段的治理。保护护岸植被,严禁非法采石挖砂。
我省有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无居民海岛2800多个,居全国之首。积极保护和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对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维护国家权益意义重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抓紧制定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规范开发利用行为。
六、沿海、海岛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整合沿海、延伸海岛、加强互通、扩大共享”和“大岛建、小岛迁、有条件的陆岛连”的总体思路,继续加快沿海港口城市、临港工业区,以及主要海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一)交通建设。
围绕海洋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接陆连海、贯通海岸、延伸内陆”的大交通网架。“接陆连海”,主要是集中力量加快“三大对接工程”建设,构成连接大陆和海洋的重要纽带;“贯通海岸”,主要是在已有沪杭甬高速公路、铁路和甬台温高速公路基础上,加快甬台温第二公路通道和甬—台—温—福沿海铁路干线建设;“延伸内陆”,主要是加快省内路网连接,增加省际公路、铁路通道,改善内河航道,拓展宁波—舟山枢纽港以及温州、台州、嘉兴沿海港口和沿海城市通往内陆腹地的物流走廊,提高综合集疏运能力。
继续加强海岛交通设施建设,改善主要海岛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是舟山、洞头、大陈等主要海岛的公路改造和码头建设。万人以上大岛配套完善车客渡滚装码头和快速客轮,3000人以上岛屿全部建成客货专用码头。
(二)水利建设。
加强沿海和海岛地区供水、防洪排涝等水利设施建设,分阶段、多渠道解决浙东、浙北、浙中南沿海,特别是区域中心城市和重要工业区的水资源短缺问题。海岛地区除了通过建库扩容、河道取水、大陆引水、沉井取水、屋顶积水等多种方式开源聚水外,要特别注重建立节水型产业结构,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镇)。同时,加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和循环回用,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积极推进海水淡化产业化,扩大海水淡化和直接利用规模。
(三)能源建设。
除沿海大型电站和主网架建设外,继续完善大陆向主要海岛供电工程建设,保障海岛市、县(市、区)可靠、优质的电力供应,早日实现与大陆同网同价。继续抓紧实施海岛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建设。鼓励利用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用作海水淡化、城乡公共设施电源的技术和设备。
(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加强大陆与主要海岛、主要海岛与邻近大岛的信息联网,不断提高网络化水平。充分利用目前各种经济、安全、有效的信息技术,特别是移动通讯技术,实现其他海岛地区信息传送和联网共享。加快海上预警预报、搜救抢险、环境监测等信息系统配套建设。
七、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的主要措施
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必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要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增加政府投入,确保本《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切实加强海洋经济强省建设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省里建立了省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加强对全省海洋经济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协调。沿海市、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根据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总体部署,全面开展沿海市、县(市、区)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工作,制定港口海运业、临港工业、海洋旅游业、海洋渔业、海洋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专项规划,以及主要大岛、河口港湾、重要海岸等重点区域的布局规划,确保《纲要》的细化和落实。
(二)理顺海洋管理体制,严格依法管理海洋。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理顺海洋管理体制,加强海洋综合管理。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海洋开发投资环境。全面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权属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加快海域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海洋经济统计制度。加强海洋执法队伍建设,改进海洋执法装备,强化海上联合执法管理,确保各项海洋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三)实施科技兴海,提高海洋产业竞争力。
加快海洋科技资源整合,建设海洋科技创新体系。整合我省与中央驻浙海洋科研力量,整合浙江大学、宁波大学、浙江海洋学院等有关涉海专业,加快培养一批创新型人才。建立国家和省重点涉海实验室、中试基地,加强对海洋科技的研究开发,增强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完善海洋技术中介服务体系,鼓励创办海洋科技区域创新服务中心。省科技经费要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兴海的支持力度。加强引进国内外高层次海洋科技与管理人才,重视和加强在职培训与海洋科普教育。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抓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加强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攻关,提升海洋传统产业,培育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逐步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海洋经济中的比重。
(四)拓宽投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海洋经济投入。
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浙政发〔2005〕4号)精神,拓宽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和海洋产业发展的投资、融资渠道,确立企业在发展海洋经济中的投资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国内外各类投资者依法平等参与海洋经济开发。各级财政要继续加大对海洋经济的投入,并进一步优化结构,突出重点。
(五)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海岛县的建设和发展。
继续实施“大岛建、小岛迁、有条件的陆岛连”。支持海岛县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多渠道吸引各类资金参与海岛开发与建设。省财政在现有政策范围内对海岛县在资金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
(六)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全面实施海洋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建立和完善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加强海洋信息服务工作,健全海洋环境监测体系、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和防御决策体系,以及海洋污损应急处理和救助体系,提高防灾减灾和应对突发性海难、重大海洋污损事件的能力,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2005年5月11日印发
发文部门:省政府办公厅
2005-05-17 |
| 10 浙江规划海洋经济 宁波成为规划的重点地区 |
东方网5月20日消息:近日,《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出台。
根据浙江省海洋资源分布和沿海区域经济特点,将全省划为宁波舟山、温台沿海和杭州湾两岸三个海洋经济区域,分别建设成石化、能源、钢铁、船舶等四大工业基地,到2010年,海洋经济总产出要超过5400亿元。
宁波地区成为规划的重点地区,宁波港要建设国际远洋集装箱和大宗散货中转基地,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和现代物流枢纽,滨海旅游板块。
为完成以上目标,同时出台“接陆连海、贯通海岸、延伸内陆”的大交通网架规划,提高综合集疏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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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浙江海水淡化列入专项规划 将解决6海岛饮水 |
浙江海水淡化列入专项规划
将解决6海岛饮水
作为我国最早开展反渗透海水淡化研究和应用的省份,浙江省已建成嵊泗县泗礁岛等反渗透海水淡化装置6套,在建岱山本岛海水淡化等5个项目,拟建项目3个。已建海水淡化装置运行良好,所产淡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计划到2010年,全省海水淡化规模将达日产25万吨至30万吨,浙江将成为国内重要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将彻底改变嵊泗、岱山、洞头等6个海岛县长期以来“守着大海买水喝”的局面。
今年,浙江玉环县“亚海水淡化”项目获得突破性进展的消息令人振奋。亚海水的含盐量高于淡水的1‰,低于海水的3%,它经过全膜法脱盐工艺处理后成为达标的自来水,其淡化成本只需2元/吨,与现行居民用自来水价基本相当。
浙江是我国海水淡化人才、技术、产业最集中的省份之一,特别是国家海洋局杭州水处理技术开发中心拥有一大批科学技术人才,通过承担国家、省部级等科技计划项目,开发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目前在国内海水淡化的市场占有率达60%以上。
杭州水处理技术开发中心承担了国家千吨级到万吨级的全部反渗透海水淡化示范工程。“嵊山500吨/天反渗透海水淡化”项目,是国内第一个自行设计、自行施工的工程,开创了国内反渗透海水淡化应用的先例。技术上的不断改进,使每吨淡化水综合成本降到5元左右。
浙江省海水利用产业也形成较好的基础。建立了国内最大的膜及膜组器生产线,膜的年生产能力达120万平方米,有近百家水处理工程公司和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年产值达20多亿元。
积极利用海水资源,是目前浙江省解决水资源短缺的战略选择。《浙江省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规划》已被列入浙江省“十一五”专项规划,目前正在抓紧编制。还将针对海水淡化出台系列激励措施,如对经营海水利用的企业和用户给予扶持,将利用淡化水解决居民生活用水作为社会公共事业对待,对从事海水利用设备制造的企业给予技改资金支持,海水淡化与沿海和海岛引水工程相比较,同等条件下海水淡化优先等。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8 月18 日 |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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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县级规划 |
| 1 洞头县海洋经济发展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
日前,《洞头县海洋经济发展规划》通过了由温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与市海洋办联合组织的专家评审。评审会上,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规划》从实际出发,较好地体现了洞头发展海洋经济的特色,强调了海洋经济发展在洞头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大力培育和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洞头海洋经济强县,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现实指导作用。
该《规划》分两步对2003至2012年期间洞头如何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加快发展海洋经济进行了具体安排,提出了到2007年实现海洋经济总产出39亿元,到2012年实现海洋经济总产出超过100亿元的目标,届时基本形成以港口物流业、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临港工业、滨海出口加工业以及海洋新兴产业为支柱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成为海洋经济强县。 |
| 2 洞头县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
洞头县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洞头县发展计划局温州市经济建设规划院
2004年12月
目 录
前 言 1
一、海洋经济发展基础与条件 2
(一)海洋资源概况 2
(二)海洋开发与海洋经济发展的现状 4
(三)海洋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6
(四)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有利条件 7
二、海洋经济发展战略 9
(一)指导思想 9
(二)基本原则 9
(三)发展目标 10
(四)发展重点与总体布局 11
三、主要海洋产业发展规划 14
(一)港口物流业 14
(二)临港工业 16
(三)海洋渔业 18
(四)海洋旅游业 20
(五)滨海出口加工业 21
(六)海洋新兴产业 22 |
四、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 23
(一)近海海域生态环境保护 23
(二)岸线、滩涂资源合理利用和港湾综合整治 24
(三)海洋生物资源保护 25
(四)无居民岛的保护与开发 26
五、海洋经济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27
(一) 健全海洋管理体制,加强海洋综合管理 27
(二) 实施科技兴海,提高海洋产业竞争力 27
(三) 广辟投融资渠道,加大海洋经济投入 28
(四)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海洋经济发展环境 28
(五) 扩大对外开放,拓展海洋经济外向空间 29 |
前 言
洞头县位于浙东南沿海瓯江口外,是浙江南北海上交通要津。全县陆地面积100.3
平方公里,海域水面积792 平方公里,由103个岛屿和259个礁石组成,是全国14个海岛县(市、区)之一,素有“百岛县”之誉称。县域范围渔、港、景、涂、岛等海洋资源十分丰富,是一个海洋资源大县。
“21世纪是海洋世纪”。洞头县依据省、市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总体部署,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了《洞头县海洋经济发展规划》(2004-2010)(以下简称《发展规划》),旨在为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和建设海洋经济强县提供科学的依据。
规划内容:《发展规划》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洞头县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重点及区域布局;规划内容涉及港口物流业、临港工业、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滨海出口加工业和海洋新兴产业等主要产业,以及滩涂开发和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
规划时限:《规划》以2003年为基准年,近期到2007年,目标期到2010年,部分领域展望到2020年。
编制依据:[1]《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4]《浙江省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总体规划》;
[5]《浙江省海洋环境管理保护条例》;
[6]《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
[7]《温州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8]《温州市海洋功能区划》;
[9]《洞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10]《洞头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11]《洞头县海岛资源调查综合报告》。
一、海洋经济发展基础与条件
(一)海洋资源概况
1.海洋渔业资源
县辖海域水面积792 平方公里,约为陆地面积的8倍。洞头渔场是浙江省第二大渔场,渔场面积4800平方公里,并与北麂、南麂和披山、大陈渔场联成一片,渔业资源丰富,鱼类名特优品种资源繁多,常年洄游的鱼类、虾蟹类300多种,形成春产乌贼、鳓鱼、鲳鱼、鲨鱼等渔汛;冬产带鱼、马鲛、梭子蟹等渔汛。
2.港口航道资源
县域岛屿岸线绵延曲折,形成许多可供开发的深水岸线港湾、航道和锚地。县域10米以上深水岸线长30公里,可建1-20万吨泊位上百个,且水域条件十分理想,横穿洞头列岛中部的北水道是巨轮进出温州港的咽喉。其中水深、避风及后方场地等建港条件较好的深水港址有状元岙港址、小门岛港址、大门岛港址,是温州建设深水大港不可多得的港址,是温州港从“口内”向“口外”延伸的理想选址。
3.滨海旅游资源
百岛洞头具有较高的旅游开发价值,是一个集“岛屿风光、海上运动、渔乡风情”于一体的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全县景区面积(含周边海域)200多平方公里,具有旅游观赏价值的景点400多个,遍布40多个岛屿,主要有仙叠岩景区、半屏景区、大瞿岛景区、竹屿景区、大门岛景区、海中湖景区、东沙景区等七大景区,尤其是半屏景区的被誉为“神州海上第一屏”堪称中国一绝。
4.沿海滩涂资源
县域沿海滩涂资源丰富,10米等深线以内浅海26.6万亩,理论基准面以上滩涂10.16万亩,主要集中在洞头本岛、元觉岛、霓屿岛和大门岛等四个岛屿,其中可用于围垦的面积约5.34万亩,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
5.海岛矿产资源
洞头矿产资源主要是花岗岩和砺壳。大门花岗岩遍布全岛,表层可开采量约为3.19亿立方米,具有品质优良,光泽度好、放射性强度低、金属含量低及耐酸、耐碱、耐压、耐磨等特性,广泛用于市政园林建筑、道路建设、建筑装修等方面。砺壳主要分布在黑牛湾、三盘门、霓屿东部、大门北片附近,储量约3800万吨。
6. 海岛礁石资源
全县拥有103个大小岛屿和259个礁石,素有摪俚憾赐窋的美称,其中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和礁石共有186个,有人居住的岛屿14个,其余均为无居民岛屿。无居民岛的陆地及其周围海域
“渔、景、林、能”资源丰富,至今其资源潜力远未充分发挥。
7.海洋风能及潮汐能资源
洞头风力资源丰富,可利用的风速≥6米/秒以上的全年平均有7525小时,具有无屏障、顺序风、风力密度均匀、风向不多变等特点,属全国风能密度一类区,可设计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上。
同时,县海域面积辽阔,潮汐运动显著,平均潮差4.01米,潮汐、潮流等海洋能源的蕴藏量非常丰富,属我国强潮区之一。
(二)海洋开发与海洋经济发展的现状
自“十五”以来,县委、县政府按照“构筑大交通、实施大渔业、启动大旅游、发展大经济”的发展思路,加大海洋资源开发力度,加快海岛基础建设步伐,积极发展海洋经济。2003年全县海洋经济总产出21.46亿元,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的66.1%,海洋经济已经成为洞头县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1.港口建设初具规模,海运业迅速发展。
自“九五”以来,洞头县港口建设初具规模,除作为温州港主体港区的小门岛港区之外,还形成了以洞头、三盘、东沙、潭头、鹿西、乌仙头等客货运码头为集疏节点的南北两向海上运输体系,2003年全县港口吞吐量188万吨,客运量55万人次,成为温州市域主要港区之一。尤其是小门岛港区(一期)的建成并投入使用以及状元岙港区起步工程的全面启动,标志着洞头县域深水港口的综合开发进入实质性战略发展阶段。洞头深水港区的开发建设已成为温州“一港三城”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温州从“瓯江时代”走向“东海时代”的重要标志。
2.海洋渔业稳步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深入实施“渔业兴县”战略,积极落实捕捞“双控”政策,渔业结构调整力度继续加大,“稳定捕捞,主攻养殖”取得明显成效,2003年全县渔业产量15.34万吨,产值6.38亿元。建成鹿西、东屏等渔业捕捞基地;形成以深水网箱养殖、羊栖菜养殖、紫菜养殖、滩涂贝类养殖、围塘综合养殖为主体的海水养殖格局,特别是“两菜一箱”养殖已成为海岛特色优势产业;水产精深加工及流通不断拓展,培育出了“捷禾”、“良泰”、“三丰”等具有一定精深加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渔业龙头企业;建成了全国最大的羊栖菜养殖加工出口基地,并被誉为“中国羊栖菜之乡”;建成东沙渔港防波堤工程,启动温州(洞头)中心渔港的建设;省级育苗基地在洞头落户并初具规模,渔业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3.旅游设施不断完善,滨海旅游业持续发展。
近年来,按照启动“大旅游”的要求,继续加快完善旅游设施建设,推进新型旅游精品开发和旅游品牌建设,滨海旅游业得到发展。胜利岙
“海霞”军事主题公园和半屏山“神州海上第一屏”等旅游品牌得到进一步提升;三盘港“渔家乐”休闲渔业旅游项目得到积极开发;五岛相连工程的建成,使洞头初步成为一个融“海滨浴场、海上游乐、海岛别墅、海鲜特产”于一体,以“百岛奇礁、半屏绝壁、海上平湖”为特色,以“观光度假、海上运动”为主要功能的综合型海岛风景旅游胜地。五年来,全县旅游接待95.8万人次,年均递增18%,旅游综合产出3.8亿元,年均递增20%,旅游综合收入占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的9.7%,滨海旅游业已经成为洞头经济新的增长点。
4.抓技改、引资金、促投入,临港(海)工业亮点凸现。
全县走实业兴县之路,大力发展以临港(海)型工业为主导海洋工业经济,加快海洋特色工业区建设,大力扶持和引进涉海实体型企业,临港(海)型工业亮点凸现。通过抓技改、引资金、促投入,涉海工业得到快速发展,五年来,累计完成涉海工业总产值30.2亿元,年均增长5.6%。加大技术改造和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力度,五年来,累计完成企业技改项目84项,完成投资1.07亿元。加快工业基地建设步伐,有效解决用地紧张瓶颈制约,杨文、科技、南塘等三大基地建设全面推进。进一步扶持医药、化工、机械汽配、电子电器、建材等重点行业的发展,形成浙江中油华电能源有限公司、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等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有力地带动了临港(海)型工业经济的发展。
5.围涂造地稳步推进,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全县已围垦开发海涂面积1.73万亩,滩涂资源的开发利用不仅拓展了洞头的城市发展空间,而且为深水港口开发建设、临港工业发展、渔业产业结构调整等重点项目提供了后备用地,带来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尤其随着温州浅滩工程的加快实施,更将促进洞头与温州的岛陆一体化发展,加快洞头由海岛经济向半岛经济转型。
(三)海洋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海洋资源开发水平较低
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总体水平仍较低,综合效益不高,资源浪费、生态破坏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应引起重视。
2.基础设施投入相对不足
由于海洋开发投资主体小、分散,融资渠道少,开发规模小,使得在深水港区开发、渔港经济区建设、旅游接待设施建设等方面投入相对不足,影响全县海洋经济的发展后劲。
3.海洋产业结构不尽合理
全县海洋产业仍处于粗放型发展为主的初级阶段。传统的海洋渔业仍占主导地位;港口海运业、临港工业及新兴海洋产业等的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尚未形成海洋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4.海洋科技水平有待提高
全县海洋科技整体水平较低,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程度偏低,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不高;海洋科技人才匮乏、科技力量薄弱、科技储备不足,难以满足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
5.土地淡水资源异常缺乏
全县陆地面积仅为100.3km2,且多是丘陵地带,平地面积较少,人均土地面积仅0.16公顷,同时洞头还是一个淡水资源短缺的海岛,全县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为48万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389立方米,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六分之一。土地、淡水资源的短缺使得现有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受到较大的影响。
6.海洋环境污染日渐突出
随着县域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特别是瓯江流域污染源的影响,同时人们对海洋保护的意识不强,环保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使得近海海域污染程度有加重之势,海域环境质量趋于下降,制约了海洋经济持续发展。
(四)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有利条件
进入新世纪,洞头县发展海洋经济具有发展机遇良好、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区位条件优势突显、交通网络日趋完善等方面的有利条件。
1.适逢良好发展机遇
进入新世纪,国家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实现海洋经济强国;省、市领导审时度势,做出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把发展海洋经济作为今后经济发展重要的增长点;同时,市委、市政府提出全力实施“一港三城”发展战略,加快温州(洞头)半岛工程的建设,实现温州从滨江城市向滨海城市转变。这些都为洞头实施“三港经济”、加快“三大转型”、全力建设海洋经济强县创造了非常难得的发展机遇。
2.经济发展势头强劲
全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提升,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2003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33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呈现出较强发展势头。同时,海洋经济已初显其主导地位,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6.1%。这为洞头实现海洋经济强县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3.区位优势越显突出
洞头县地处浙南沿海、瓯江口外,是温州的“东大门”。在新一轮省、市城镇体系规划中明确提出洞头作为温州都市区中心城市的组成部分,纳入温州城区的发展规划,随着半岛工程全面建设,其区位优势将进一步得以显现和强化。这为海洋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拓展空间。同时,洞头与台湾“地相近、人相亲、语相通、俗相似”,对台经贸也将大有可为。
4.交通网络日趋完善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建设大门环岛公路一期工程、洞头连港环岛公路,以港口为依托的海岛交通运输网络进一步得到完善。尤其是随着温州(洞头)半岛工程、大小门岛连陆工程、状元岙港区起步工程以及其它深水港区的建设,洞头将形成“大交通”的格局,成为温州市域陆海联动大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海洋经济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总体部署,今后一段时期洞头县发展海洋经济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海洋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海洋经济强县”和“海上花园”为目标,全面启动“三港”经济,加快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加强海岛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不断提高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洞头海洋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原则
加强海洋资源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开发,合理处理好各产业的关系,以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
2.坚持依法治海原则
按照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港口保护法》以及《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治海水平,为洞头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3.坚持科技兴海原则
积极实施科技兴海工程,加快引进和培育海洋科技人才,加强科技与海洋经济的结合,全面推进海洋产业的科技进步。
4.坚持跨越发展原则
以实施温州(洞头)半岛工程、启动深水港区开发以及石化基地建设为契机,加快优化产业结构和提升竞争力,实现洞头海洋经济的跨越发展。
5.坚持持续发展原则
坚持保护与开发并举的方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合理有效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实现洞头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近期(到2007年)全县海洋经济总产出50亿元,海洋开发和海洋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加快海岛经济向半岛经济、渔业经济向海洋经济、渔农村向现代化滨海城市的全面转型;目标期(到2010年)海洋经济总产出100亿元,海洋经济增加值占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80%以上,全面开发和综合利用海洋资源,基本形成以港口物流业、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临港工业、滨海出口加工业以及海洋新兴产业为支柱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经济形态和城市形态根本转型,实现海洋经济强县的发展目标。
--到2007年,海洋渔业总产值7.5亿元,其中养殖产值3亿元。主攻养殖,调整捕捞,深化加工,拓展流通,提升海洋渔业竞争力;到2010年,海洋渔业总产值8.5亿元。渔业结构明显优化,实现由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的转变。
--到2007年,临港(海)工业总产值25亿元,产业初具规模;到2010年,临港(海)工业总产值60亿元,区域布局呈现集聚发展趋势。
--到2007年,滨海旅游业总产出4亿元,旅游接待人次85万,滨海旅游业成为洞头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10年,滨海旅游业总产出6亿元,旅游接待人次115万,滨海旅游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洞头成为温州中心城市的重要旅游休闲基地。
--到2007年,全县港口(含温州港在该县的港区)吞吐能力800万吨,其中集装箱吞吐能力20万TEU;到2010年,全县港口吞吐能力3500万吨(含温州港在该县的港区),其中集装箱吞吐能力150万TEU。基本形成现代化、多功能、综合型港口体系,成为温州港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2007年,围涂2.5万亩以上;到2010年,再新增围涂1.2万亩以上,为城市建设和海洋经济发展拓展空间。
--到2007年,海洋生态环境恶化和生物资源衰退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水质基本稳定;到2010年,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海排放总量控制,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海洋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
(四)发展重点与总体布局
洞头作为温州大都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温州蓝色产业带的主导区域,是温州市由“瓯江时代”向“东海时代”迈进的重要支撑区域。依据《温州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总体布局,县域范围被设定为
“瓯江口海洋经济区”,其功能为:温州海洋产业的发展中心、重要的港口物流中心、临港工业基地和滨海旅游胜地。并以此逐步扩展与提升为温州海洋经济开发区,将成为温州市未来时期兼具向内陆辐射和向海上扩散的最重要的外向型片区。
今后一个时期尤其是“十一五”期间,洞头海洋经济发展的中心领域是:港口物流业、临港工业、现代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滨海出口加工业与海洋新兴产业等六大产业,以及与上述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涉海基础设施建设。
在发展海洋经济的总体布局上,要突出海洋开发的全方位、立体化和深层次化,按照“两轴、两环、三区”框架展开建设。
“南轴”:即“温州浅滩”-状元岙港区产业发展轴。该轴内主要作为温州口外深水港的产业延伸带和温州城市东拓的发展空间带,全面发展临港工业、港口物流、出口加工、临港商贸、港口旅游、港航服务等多个带有明显港口经济色彩的二、三产业,争取建成“瓯江口自由贸易区”,是洞头“海陆一体化”的主通道和最具潜力、竞争力的产业带。借远期温州新机场的落户,更可打造现代化空港、深水港“两港一体化”的发展格局。
“北轴”:即“大(小)门岛以及其连陆工程产业发展轴”.该轴主要依托大(小)门岛油气中转储运基地的产业基础以及大小门岛连陆工程,抓住新一轮东海油气开采和上岸的机遇,纵深开发深水岸线资源,大力引进项目,打造温州石化产业基地和船舶修造基地,成为温州新兴临港工业集聚的“桥头堡”,温州区域经济增长新的拉动点。
“两环”:即为以旅游为主体的“环海中湖景区产业发展圈”和以渔港经济为主体的“环洞头渔港产业发展圈”。
--环海中湖景区产业发展圈:该圈是洞头海上旅游产业和城市发展契合的重点区域,应以满足温州及周边地区的休闲度假需求为主导方向,通过新城区拓展、五岛连桥和洞头峡跨海大桥建设、温州最大的城市岸线景观资源开发,紧密围合本岛北部、霓屿岛、状元岙岛南部和三盘岛、花岗岛,配套建设海滨公园、海景建筑和海上旅游设施,形成以海岸风光、海上娱乐、滨海人居和休闲度假为特色的滨海综合旅游产业带,使环海中湖景区成为温州的城市海上风光和海上运动中心,并以旅游业拉动第三产业的整体快速发展。
--环洞头渔港产业发展圈:该圈是依托本岛的连港环岛公路,形成以温州(洞头)中心渔港和东沙渔港为纽带,且把本岛南片及附近海域上的半屏、大瞿和竹屿等景区(点)和海洋科技区、南塘水产品加工贸易区等串联成链,形成以渔港(避风港)为龙头、以水产品加工基地为依托,集水产贸易、旅游休闲、科技工业、海岸岛礁风光为一体的环渔港经济圈;并在适当时机将本岛新城区与中心渔港以隧道形式南北相连,以形成海上城市功能集聚效应。
“三区”:即为“六岛区”、“大小门岛区”和“鹿西岛区”。
--六岛区:包括洞头本岛、三盘岛、状元岙岛、霓屿岛、花岗岛、半屏岛等。该区包含了洞头基础设施建设最为快速、城市化意义最为深远的五岛相连区,产业分布领域广且集中度大,是集中体现洞头综合产业发展和城市功能开发的核心区域。以匹配的优势资源多样化为支柱,坚持开发为主、整合为辅,主要发展港口运输业、滨海旅游业、临海加工业、海洋渔业、海洋能源利用新兴产业等,形成经济、文化、信息、经贸、工业、旅游接待中心。
--大小门岛区:包括大门岛和小门岛。主要依托大小门连陆工程和小门油气中转储运基地的产业基础,抓住新一轮东海油气开采和上岸的机遇,纵深开发深水岸线资源,大力引进和培育具有比较优势的项目,形成以石化储运、石化加工、港口物流、船舶修造和矿产品(花岗岩)加工为支柱的临港产业体系,打造浙南重要的石化产业基地和船舶修造基地,成为温州集聚新兴临港工业的“桥头堡”,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鹿西岛区:鹿西岛是洞头主要的捕捞和水产交易基地。未来发展应进一步加强渔业生产的规模化和专业化,围绕浙南重要的海上水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全面发展渔业的前后向产业,成为优势突出的渔业产业化基地。
三、主要海洋产业发展规划
(一)港口物流业
在温州港要建设成为“长三角”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支线港、浙南闽北以及更大范围的区域性枢纽港的定位中,洞头深水港口群要成为温州的“出海大通道”和服务于以温州为中心的经济圈层的重要海上物流中心。
1、港区布局
根据温州港功能定位,洞头列岛港区是以集装箱、件杂货及油气的中转为主,客货兼备,内外贸易结合的多功能、综合性港区,布局上要形成深水外用、浅水内用的基本格局。
状元岙港区:依托后方集疏运体系的建设,建成以集装箱运输为主的温州远洋中转运输基地和大型临港工业发展区,成为温州口外深水港的主体港区。2007年建成港区一期工程5万吨级(兼靠10万吨)集装箱泊位2个,港区陆域2.5平方公里,年吞吐能力集装箱20万TEU,件杂货70万吨。到2010年集装箱150万TEU,远期为300万TEU。
小门岛港区:依托小门岛石化中转储运基地,规划为服务于基地的石化专用港区。加快深水港扩建,建成20万吨级石化专用码头。
大门岛港区:大门岛港区分黄大峡、青菱屿、临港工业区岸线和大门市政岸线四部分。
黄大峡岸线:位于大门岛东北-北侧,可建5-20万吨级泊位6个,为远景规划港区。
青菱屿岸线:位于大门岛南侧,规划为多用途泊位,为远景规划港区。
临港工业区岸线:位于大门岛南侧,紧临青菱屿港区,性质为临港工业区专用岸线。
大门市政岸线:位于大门岛西南侧,可建500-1000吨级客货泊位9个。到2007年新建3000吨级货运码头1个和大门客货运综合站。
三盘港港区:规划为小型物资中转港区,到2007年新建3000吨级货运码头。
黑牛湾港区:位于洞头岛南侧,作为港口发展预留区,大瞿岸段开辟为以货物中转为主的散杂货港区。
2、海运业
依托洞头港口资源和区位优势,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网络体系建设,重点抓好状元岙、大小门岛港区的开发,奠定洞头作为温州深水港区的主体地位,并充分发挥县域范围内其它港区作用,合理布局、功能互补,逐步形成吞吐量大、航线众多、集疏运便捷的海上物流枢纽,努力构建浙南海运强县。
以状元岙港区为龙头的集装箱专用港区,要积极拓展港口后方腹地和承接洞头疏港高速公路和铁路支线建设。要适应国际贸易和远洋集装箱运输发展的需要,加快完善港口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大力吸引国内外知名船务、远洋运输公司到港挂靠航线和第三方物流企业进港发展,发展与港口相配套的港航服务业、仓储服务业、保税加工业,建设港口型物流产业区,成为温州轻工产业向海外拓展的门户港口。
以大小门岛深水港为主的石化专用港区,要紧紧抓住国家加快石油、煤炭等战略能源储备和在沿海布点的有利时机,配合温州石化基地的产业大发展,加快招商和建设10万吨级以上的专业港口和专用码头,打造以油气为主的港口型石化仓储物流基地。
岛内其他生产、生活性港区重点建设三盘港、大门货运码头和大门岛车渡码头、状元岙岛车渡码头和鹿西岛货运码头(兼顾汽车轮渡),通过汽车轮渡,使洞头南片至大门、鹿西实现“软连接”;大力发展岛际间(
本岛和大门、鹿西)、洞头至坎门以及大门、
鹿西至温州的豪华高速客轮。
岛内与码头配套的公路网络和站场建设重点是新、改建五岛相连接线公路,以及连港环岛公路和大门、三盘环岛公路、鹿西公路,建成洞头客货运中心、大门客货运综合站、五岛沿线养护站等,为今后港区疏运提供便捷条件。
要积极促进本县海运结构调整,提高海运装备整体素质,优化运力结构,实现规模化、专业化经营。要科学制定海运业发展规划,全面衔接与之密切相关的港口、船舶修造业、临港工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态势。
(二)临港工业
全力推进连接周边陆域的管道、公铁联运的集疏运体系建设,采用基地型发展模式,形成以石化储运、石化加工、船舶修造、矿产品加工、能源等为重点的临港产业群,把洞头打造成为浙南闽北重要的临港工业基地。
--石化储运、加工业
以大、小门岛为主体,尽快实施连陆工程,加快深水港口和水、电、路配套建设,解决制约石化业发展的基础设施“瓶颈”。
近中期重点建设小门岛石化储运基地,2007年前建成20万吨燃料油及原油库、3万立方米液体化工库、3万立方米汽油库年中转量200万吨以上,成为华东地区重要的石化储运基地和亚洲最大的常温液化气集散中心。远期建成一个20万吨级油气码头、5个5~10万吨级石化码头和相适的千吨级码头,年中转能力超过500万吨。实现30万吨沥青加工厂的规模化生产,同时积极引进域外石化合作项目。打造4平方公里的小门石化储运加工基地。
适时加快大门岛石化储运业发展。依托大门岛的岸线和土地资源,与小门岛共同构成石化储运基地。2020年前建成3个5~10万吨级码头,储备区占地面积约0.5平方公里。加快大门石化基地建设,规划控制约5平方公里土地用于中远期发展,发展方向为低污染型石化深加工业。
--矿产品加工业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生态环境、海洋资源相一致的原则。主要开发利用花岗岩、砺壳等矿产品。
以大门岛为主体,积极调整、规范花岗岩开采加工布点,科学规划矿产开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提高花岗岩开采水平、深加工能力和资源综合利用率。到2007年,花岗岩开采产值8000万元。
砺壳开采以大门岛北、霓屿东部、三盘门、大瞿西、黑牛湾等为主。
--船舶修造业
紧紧抓住温州被确定为浙南船舶修造中心及我国运输业、船舶修造业蓬勃发展的契机,主动承接,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大门成为全市船舶修造业基地,促进转产转业渔民投身海上运输及相关的新兴行业。
在大门岛乌仙嘴头-山背头一带长约5 公里岸线,后方可围垦面积约1.5
平方公里,并控制纵深部分山体作为后备用地,规划建设2平方公里大门船舶修造基地,并与乐清(黄华)船舶修造基地共同构成温州市修造船业产业带。同时在温州(洞头)中心渔港、黑牛湾等大型避风良港和避风锚地形成洞头南部以服务过往船舶为主的修船业。
--能源(风能)工业
以海洋风能开发为主。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建设洞头风电场,使洞头纳入全国20个10万千瓦以上大型风电场选点。一期工程建设本岛、大门岛、小门岛、鹿西岛风电场,安装发电机组60台,装机容量4.65万千瓦。
(三)海洋渔业
加快海洋渔业战略性调整,主攻养殖,调整捕捞,深化加工,拓展流通,构建多元化的现代化海洋渔业体系。
--加快海洋捕捞结构调整。完善海洋捕捞准入制度,严格执行休渔期、禁渔区制度,降低近海捕捞强度。调整改进渔船,实现渔船钢质化、装备现代化,开辟远洋作业,开辟新渔场。推广渔业节能和一线保鲜技术,发展冰鲜运销船,提高渔产品的附加值。健全捕捞基地通讯服务网络,加强信息交流合作,努力在基地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格局。切实做好渔民职业技能和素质培训,提高渔民适应新环境的能力。
--主攻海水养殖。做大做强以羊栖菜、紫菜、深水网箱养殖为主导的养殖产业,建成全国养殖示范基地和
打响“国字号”品牌。加快发展水产苗种业,重点抓好名优鱼类工厂化育苗、浅海藻类种苗繁育和水产原良种培育三大工程,逐步形成浙南水产品种苗产销中心。在养殖布局上,重在挖掘养殖区域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潜力,合理部署养殖功能区划,形成以深水网箱、藻类养殖为主的浅海养殖区,以藻类、缢蛏养殖为主的滩涂养殖区,以鱼虾蟹贝为主的围塘养殖区,以放流名贵海洋生物为主的人工鱼礁区,以岛礁自然增殖、人工养殖、海洋牧区化养殖等生态型开发为主的岸礁生态利用功能区,构建浙南“海上牧场”。
--深化水产加工流通业。依托温州(洞头)中心渔港,加快建设南塘水产品加工贸易区,建成浙南水产品交易市场和水产品加工基地,与鹿西组合港共同发挥作用,主动承接温州渔市场的迁移,成为辐射力强的浙南海产品物流中心。大力培育水产加工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大力发展“订单渔业”,重视深水网箱、藻类养殖品的深加工和海洋功能食品、海洋生物医药制品的研制开发。鼓励发展各类渔业中介组织,实施渔、工、贸、科一体化经营,推进渔业产业化。加快信息网络建设,积极拓展国际和国内市场,促进水产品流通业的发展。
--大力发展休闲渔业。加强渔(农)业与旅游的结合,鼓励支持富余渔(农)民转产转业发展休闲渔业。结合渔港建设,开发“渔家乐”等特色项目,大力发展休闲渔业,形成渔港沿线同渔业关联度大的综合产业带。结合养殖多元化和无居民岛开发,发展生态观光养殖、海钓、滩涂旅游等休闲渔业,加快生态示范区的建设,保持良性循环发展。近期以竹屿岛、百浪鼓为重点建成集生态、娱乐、休闲于一体的海上生态休闲基地。
--加快发展渔港经济区。通过连港环岛公路使温州(洞头)中心渔港与东沙渔港连为一体,尽快建成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国家级渔港和浙南避风良港。全面开发环渔港经济带,建设成为以渔港为依托、以渔业产业为基础、集渔船避风和补给、水产品集散和加工、休闲渔业为一体,产业体系较为完善的现代化渔港经济区。充分发挥渔港经济区的海洋渔业、信息、物流、文化、休闲、集镇等集聚功能作用,实现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的跨越式发展。
(四)海洋旅游业
以发展“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为导向,依托海岛、海洋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等旅游资源,统一规划,突出特色,努力实现由风景旅游向休闲度假旅游转变,全面发展包括旅游资源开发、旅游综合服务、旅游商品生产、旅游娱乐、旅游文化等在内的综合性的旅游产业,形成融“港口景观、海滩浴场、海上运动、海岛别墅、海滨公园、海鲜品尝、海洋文化”为一体的浙南休闲度假型的滨海旅游胜地。
要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投入,大力拓展旅游空间,科学策划和配置旅游项目,形成“一湖、一城、三群”的海洋旅游新格局。
“一湖”:指海中湖景区,由霓屿岛、状元岙岛、花岗岛、三盘岛、洞头岛等岛屿环列而成,分布有新城湖区、三盘湖区和花岗湖区,水面面积约12.5平方公里,是开发海上旅游、休闲、度假的理想场所。通过建设洞头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结合城市规划和港口规划,因地制宜布置海洋公园、游艇基地、水上运动区、垂钓区、度假区等设施,成为温州的城市海岸观光和海上运动中心。
“一城”:指本岛内部的城市公园和外部的“旅游黄金海岸”。通过建设新城海滨公园、东屏公园、燕子山公园、望海楼公园、海霞军事主题公园等一批居民休闲和海岛旅游相得益彰的城市公园,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和品位。充分发挥东南部岸线自然景观集中、景观保存完整的优势特色,通过连港环岛公路将景点串珠成链,构建从东沙渔港(妈祖宫)至贡尾海湾、大沙岙海滨浴场、仙叠岩、红石滩、东岙旅游服务区、半屏景区和中普陀寺的“旅游黄金海岸”。
“三群”:指北部岛群旅游区、中部岛群旅游区和南部岛群旅游区。
北部岛群--指大门岛、小门岛、鹿西岛及周边礁岛。以大门岛马岙潭、观音礁、龟岩为核心重点发展山地和滨海休闲度假旅游,配套鹿西鸟岛生态观光。中远期配合港口的建设可开发港口观光旅游项目。
中部岛群--指“六岛相连”岛群。在三盘渡假村、望海楼、海中湖、仙叠岩、大沙岙、海霞军事主题公园等景区基础上,大力打造“神州海上第一屏”的半屏景区,结合新城和环洞头渔港产业带建设,开发岸线景观、城市公园、海岛别墅、渔家风情和休闲渔业旅游项目,配套建设旅游交通、星级宾馆和旅游服务功能区,形成集海滨观光、人文景观和休闲娱乐为一体的洞头旅游中心区。
南部岛群--指大瞿岛、竹屿岛、南北策岛及周边礁岛。重点发展大瞿海岛探险游、竹屿野营休闲游、大策岛海洋观光游等旅游项目。结合人工渔礁建设,开辟垂钓区。
(五)滨海出口加工业
依据市、县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趋势,洞头应加快建设综合型滨海出口加工基地,形成温州市滨海出口加工业的前沿阵地。通过临海工业这个载体,把海洋的利用及海洋优势的发挥由海域向陆域转移和扩展;加快促使陆域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内陆的经济技术力量向本域倾斜,充分发挥港口、海运等方面的优势,向海外辐射。
--加快滨海出口加工区建设。依托围垦造地工程,科学规划,突出以发展滨海出口加工业为重点,加快建设杨文工业区、海洋科技产业区、南塘水产品加工区和大门花岗加工区,形成具有明显区域特色的海洋出口加工产业簇群,集聚规模效应,提高临海工业的产业层次。
--构筑“温州浅滩”-状元岙港区出口加工产业带。围绕温州(洞头)半岛工程和深水港口开发,温州浅滩工程填海造地区将是温州未来工业发展不可多得的宝贵土地,且紧邻温州中心区,接受产业辐射能力强,依托港口发展临港工业的条件优越。应积极构筑温州浅滩-状元岙港区的出口加工产业带,通过设立与港口一体化的保税区、保税仓和加工贸易区,逐步形成以港口为优势,贸易、加工相结合的进出口加工体系,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力争形成滨海出口自由贸易区。
--提升滨海出口加工业的竞争力。加速重点骨干企业和实体型企业的技术改造,重视高新技术的引进和研发,加强基础装备创新、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大力提升信息化水平,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引进清洁生产理念和模式,发展低能耗、低水耗、低污染产业。逐步形成以抗病毒为重点的医药工业,以精深加工为主的水产品加工业,以精细化工为重点的化学工业,构筑洞头特色滨海出口加工综合体系。
(六)海洋新兴产业
加快发展海洋高新技术产业,争取在海洋生物医药、功能保健食品和海水、海洋能开发利用等新兴产业领域取得新突破。
--海洋医药及保健食品业。进一步加强与大专院校、海洋药物科研单位的合作,健全研发和产业化生产体系,加快开发高附加值、市场前景好的海洋医药和海洋绿色保健产品,积极申请绿色企业和绿色产品称号。海洋科技产业区要成为高附加值的海洋产品加工基地和海洋科技产业研发基地。
--
海水和海洋能开发利用。引进海水淡化综合利用技术,适时推进海水淡化产业化,缓解近期的海岛淡水用水紧张。积极开发风能、盐能、潮汐能、波浪能等可再生能源,有效利用海洋清洁能源,形成多能互补的海洋资源开发体系。
--海洋信息服务业。着力推进“数字海洋”工程。加大海洋信息服务业的投入和扶持力度,逐步建立完善的海洋空间地理信息系统和海洋信息化体系,实现海洋信息资源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可视化,在海洋环境监测、海洋海域受损与生态环境的恢复、海洋产业的资源保护和生态化提升、海洋灾害的预警预报等领域发展相关技术,不断提高海洋开发管理水平和控制力。
四、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
(一)近海海域生态环境保护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指导下,通过综合管理和海域治理使海域环境污染恶化趋势得到缓解,并逐渐恢复其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达到可持续利用的生态环境。
--加大海洋环境保护教育和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及监测机构,加强海洋执法队伍建设和综合管理。
--控制陆源污染,增强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处理率和达标率;缓解海水养殖投入品污染,科学制定海水养殖发展规划和合理布局海水养殖,有效控制近岸海域海水养殖总量和密度,防止海水养殖自身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开展海域环境质量状况及污染物容纳能力综合评价,注意开发强度和密度对环境的影响。
--加强海洋污染调查、监测和管理,将洞头海洋污染监测纳入到全市乃至全省的卫星、船舶、岸站等立体海洋监测系统、灾害预警系统。
(二)岸线、滩涂资源合理利用和港湾综合整治
岸线资源合理利用。深水岸线优先保证重要港口建设需要,以适应洞头(温州)大型港口大型化、专业化、及全天候海运发展的需要;对具有特色海岸自然、人文景观的岸线要加强保护,尤其是以本岛为核心的五岛连桥岛屿区域--中部岛屿群,要充分发挥岸线自然资源,构筑海岛岸线景观形态;保护护岸植被,加强侵蚀岸段的治理和保护,严禁非法、过度采矿。
滩涂资源合理开发。科学论证滩涂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影响,准确掌握滩涂动态变化规律,处理好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进行有计划、科学合理的围垦开发利用;试点开展滩涂养殖环境评价制度,控制滩涂养殖投入品污染,保持滩涂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生态平衡。
港湾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港湾海域的环境保护管理,减少海洋的污染及生态资源的破坏;通过在港口、码头、运输船舶中安装油水分离器,建立废油回收处理装置,以减少流动船舶对港湾的油污染;增强环境监管力度,大幅削减瓯江及乐清湾带入的污染排放量。
(三)海洋生物资源保护
积极筹建海洋特别保护区,加强生物物种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维持海洋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南策岛石斑鱼增殖特别保护区:继续加大在南策岛以东,包括东策岛、五屿头、四屿等一带岛屿海区放流增殖石斑鱼,同时要切实搞好其它重要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回游通道及其环境的保护。
经济幼鱼及产卵亲体特别保护区:依据《国务院关于渤海、黄海及东海机轮拖网渔业禁渔区的命令的补充规定》,洞头确定从北纬27。38/至28。01/,东经从121。36/至121。55/,该线以西海域作为机轮底拖网禁渔区,严格实施休渔期和禁渔期制度,以有效保护经济鱼类亲体及其稚幼鱼,促进鱼类资源的繁殖。
大瞿岛生态特别保护区:该区位于洞头岛东南面的大瞿岛,区内有国家级保护植物全缘冬青、蜈蚣兰,以及省级保护和浙江省新分布植物,如黄松、台湾景天、毛柱郁李等16种,另外还有海岛特有植物7种,以及大量滨海植物,是洞头县各岛中植被资源最丰富的岛屿,要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合理规划保护各类生物资源。
鸟岛生态特别保护区:充分利用该区常年有海鸥、贼鸥、白鹭、白鹳、海燕、赤嘴鹭鸶等栖息繁衍的鸟类资源特色,规划建设范围主要包括北爿山屿、南爿山屿、北猫屿、双峰山屿、南摆屿、北摆屿等6个鸟岛在内的鸟岛生态特别保护区。
(四)无居民岛的保护与开发
依据国家海洋局颁发《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的要求,按海岛资源优势对洞头县无居民岛进行功能划分,加强无居民岛管理和生态保护,促进无居民岛的合理开发利用。
--充分挖掘海岛海阔、水清、礁美、鱼丰的旅游资源,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有效开发景点景区,发展滨海度假、生态旅游以及生存探险等特色型的海岛旅游。主要包括大竹屿、小竹屿、东策岛、北策岛、鸟屿等岛屿。
--在有重要价值的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分布区,为维持海洋的自然多样化和丰富性,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程序建立海洋自然特别保护区。主要有大瞿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东策岛放流增殖区以及南北鸟岛特别保护区等。
--用于渔业、农业生产。竹屿岛西部规划3000亩发展浅海深水网箱养殖;白龙屿、北策岛东侧、竹屿岛北侧发展放流增养;竹屿岛东、南侧发展人工鱼礁;北策岛、五屿头岛、笔架屿等在渔讯季节上岛搭棚从事张网捕捞作业。
--用于海洋公益服务,设置灯塔、航标以及领海基地标志,对航海安全和海岛权益起保障作用等。主要包括虎头屿、草屿、
赤屿、笠岩岛、龙眼礁、梅花礁等
--其它无居民岛目前或近期不具有开发利用价值或不宜开发利用,原则上应保护其自然生态状态。
五、海洋经济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一) 健全海洋管理体制,加强海洋综合管理
增强全民海洋意识。大力宣传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重要性,提高全县人民的海洋国土意识、海洋经济意识和海洋管理意识,增强发展海洋经济的紧迫感和保护海洋资源环境的责任感。
健全海洋管理体制。建立多级海洋综合管理机构,加强各涉海部门和地区间的海洋事务协调管理,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科学利用,提高海洋资源综合效益。
强化海域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海域使用管理,认真实施海域使用证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
加强海洋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海洋监督机构的职能,加强海洋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海上执法力度,切实抓好资源与环境的保护和管理,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 实施科技兴海,提高海洋产业竞争力
全面启动“科技兴海”规划。深入、系统地开展海洋科技的综合研究,完善科技攻关手段,逐步建立先进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增加海洋产业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提高海洋资源的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
加大海洋科技的投入。争取省级、市级科研经费补助,建立科技兴海财政专项经费,并逐年增加科技兴海的投入;积极引导涉海企业加大自身的科技投入,广辟横向开发的融资渠道,以形成多元化的投入体系。
建立健全海洋科技推广体系。加快海洋信息系统、网络以及海洋科技示范区的建设,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实现海洋资源的综合开发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加快海洋科技人才的培养。积极引进高级海洋科技人才,加强海洋科技队伍建设;根据海洋经济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开展多种海洋技术教育和培训,提高涉海劳动者的素质。
(三) 广辟投融资渠道,加大海洋经济投入
投资多元化。坚持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渠道、多种经营形式一齐上,广泛吸纳和动员全社会资金投向海洋开发和海洋经济发展,形成新型海洋开发机制。
建立专项资金。积极争取省、市资金资助,将海洋开发与保护建设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设立涉海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的专项资金。县级及各乡(镇)政府要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加大对海洋开发与综合管理的投入。
健全投入机制。按照摲墙慈霐和“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建立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推行股份合作、公开招标、竞价承包等方式,放开搞活经营机制,加快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
(四)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海洋经济发展环境
以改善海洋开发条件、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增强产业承载能力为出发点,集中推进和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加快推进城市化,优化海洋经济外部发展环境,全面提升产业层次,有效吸纳陆域产业向半岛转移。
交通网络建设。加快建设灵霓海堤和疏港高速公路,以及洞头连港环岛公路、大小门连岛工程、洞头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洞头峡跨海大桥工程)、鹿西岛公路和车渡码头等工程,改善岛陆、岛际交通;同时以状元岙港区为重点开发建设洞头深水港区,构筑大交通,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支撑条件。
水利设施建设。科学实施海涂围垦,拓展海洋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空间,做好土地资源的储备。加强供水水源保障力度,实行统一管理调度,重点做好洞头(温州)陆域引水工程。
电力、通信建设。继续完善大陆向洞头海岛供电工程建设,为工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保障,重点做好110KV输变电工程。提高通信设备的现代化水平,满足海陆间及海上作业对各种通讯业务的需要
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继续抓好海岸防护工程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健全海洋气象、海洋通讯、海洋环境、海洋灾害、赤潮监测等海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防御系统。
(五) 扩大对外开放,拓展海洋经济外向空间
扩大海洋产业的对外开放。引导国内外知名企业的资金投向洞头海洋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滨海旅游、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
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合作。抓好海洋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保税区的建设,鼓励涉海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增加出口创汇。
加强对台合作与交流。加快对台贸易发展步伐,争取设立自由贸易区或保税区建设,开辟对台贸易,增强对城市和港口以至周边区域的辐射功能。
《洞头县海洋经济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
一、港口集疏运系统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 设 规 模(内 容)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1 |
连港环岛公路 |
线路总长27.018km,其中隧道二座788m,二级公路技术标准。 |
24400 |
2002-2007 |
| 2 |
大门环岛公路 |
线路总长36km(改建30km,新建6km),三级公路技术标准。 |
4200 |
2002-2007 |
| 3 |
大门岙面至仁前途隧道 |
线路总长1500m,二级公路技术标准。 |
4000 |
2006-2010 |
| 4 |
状元车渡接线公路 |
线路总长2 km,其中隧道110m,堤1.3km,二级公路技术标准。 |
2000 |
2004-2006 |
| 5 |
温州浅滩北堤与霓屿中学接线公路 |
线路总长4km,二级公路技术标准。 |
3500 |
2004-2006 |
| 6 |
鹿西公路 |
线路总长13.74km,其中隧道400m,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
2600 |
2002-2007 |
| 7 |
霓屿公路 |
线路总长5.8km,三级公路技术标准。 |
640 |
2002-2005 |
| 8 |
半屏公路 |
线路总长6km,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
280 |
2004-2006 |
| 9 |
三盘公路 |
线路总长1.7km,三级公路技术标准。 |
600 |
2003-2007 |
| 10 |
大门连陆工程 |
线路总长5.7km,通航等级2.5万吨级。 |
待定 |
2003-2015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 设 规 模(内 容)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11 |
洞头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洞头峡跨海大桥工程) |
线路总长9.66km,按一公路级技术标准。 |
89000 |
争取建设 |
| 12 |
半屏大桥 |
线路总长1.7km,其中桥长372m,二级公路技术标准。 |
3423 |
2003-2005 |
| 13 |
状元车渡码头 |
10车渡120客位的滚装码头泊位一个。 |
800 |
2002-2004 |
| 14 |
大门车渡码头 |
10车渡120客位的滚装码头泊位一个。 |
1500 |
2004-2007 |
| 15 |
鹿西车渡码头 |
10车渡1000T货运码头泊位一个
。 |
1470 |
2005-2007 |
| 16 |
新城客运站 |
规划用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4000m2。 |
1000 |
2004-2006 |
| 17 |
洞头客货运中心 |
规划用地面积50亩,按二级场站标准建设。 |
5000 |
2006-2008 |
| 18 |
大门客货运综合站 |
规划用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500m2。 |
1000 |
2007-2008 |
| 19 |
五岛沿线养护站 |
规划用地面积40亩,建筑面积1000
m2。 |
800 |
2005-2007 |
| 20 |
三盘港杂货码头 |
3000T级货运码头。 |
3000 |
2005-2007 |
| 21 |
大门货运码头 |
3000T级货运码头。 |
2500 |
2005-2007 |
| 22 |
大瞿交通码头 |
300T级码头。 |
500 |
2005-2007 |
| 23 |
小门岛深水港区 |
5-20万吨级油气码头。 |
200000 |
1998-2015 |
| 24 |
大门港区 |
万吨级以上泊位12个 |
待定 |
争取建设 |
| 25 |
状元岙深水港区起步工程 |
2座5万吨级集装箱码头、仓储区、堆场及相关配套设施,年吞吐能力集装箱20万TEU、件杂货70万吨 |
98000 |
2004-2010 |
二、临港工业及其它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 设 规 模 (内 容)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1 |
杨文工业区 |
规划用地面积700亩。 |
12500 |
2001-2007 |
| 2 |
科技工业区 |
规划用地面积400亩。 |
10000 |
2003-2007 |
| 3 |
小门岛石化工业基地
(石化中转、储运、加工基地) |
规划用地面积4km2。 |
待定 |
1996-2015 |
| 4 |
南塘水产品加工区 |
规划用地面积1400亩。 |
32000 |
2003-2010 |
| 5 |
花岗岩加工区 |
规划用地面积210亩。 |
待定 |
待定 |
| 6 |
大门船舶修造基地 |
规划面积2km2,乌仙头--仁前途5km岸线。 |
25000 |
2004-2006 |
| 7 |
海洋风能发电 |
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时以上,一期4.65万千瓦/时 |
待定 |
争取建设 |
| 8 |
海水淡化处理基地 |
日产1.3万吨淡水 |
待定 |
争取建设 |
三、滨海旅游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 设 规 模 (内 容)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1 |
半屏景区综合开发
(神州海上第一屏) |
规划用地面积1800亩,建筑面积18268m2,建六大功能活动区及配套服务设施。 |
6660 |
2002-2007 |
| 2 |
“海霞”军事主题公园 |
规划用地面积120亩,包括军事指挥中心、生存训练场、丛林战道、华山险道、射击场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
1880 |
2001-2007 |
| 3 |
海中湖景区综合开发 |
规划面积25km2,海上娱乐运动项目、“渔家乐”休闲渔业、陆域景观等建设 |
待定 |
2005-2010 |
| 4 |
大瞿景区综合开发 |
规划用地面积450亩,其中桃源村占地面积30亩,包括渔村民俗风情活动中心、沙滩游乐场、海岛天然植物园及综合服务区等。 |
1600 |
2004-2010 |
| 5 |
望海楼 |
规划用地面积412亩(一期占地30亩),建筑面积4182
m2 |
待定 |
2004-2007 |
| 6 |
三盘星级宾馆 |
总用地211亩,总建筑面积6.16万m2 |
待定 |
2004-2007 |
| 7 |
新城星级宾馆 |
总用地15亩,总建筑面积4.38万m2 |
待定 |
2005-2007 |
| 8 |
马岙潭度假村 |
规划用地面积2000亩,别墅、会议中心和海上娱乐设施建设。 |
2500 |
2003-2010 |
| 9 |
大沙岙度假村 |
规划用地面积240亩,包括海洋休养中心、度假别墅区、沙滩乐园及服务设施。 |
2000 |
2003-2010 |
| 10 |
东屏公园 |
规划用地面积约300亩。 |
2000 |
2003-2007 |
| 11 |
燕子山公园 |
规划用地面积635公顷。 |
2000 |
2006-2010 |
| 12 |
竹屿海上生态休闲园 |
人工渔礁、休闲渔业及配套设施建设。 |
8000 |
2004-2010 |
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 设 规 模 (内 容)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1 |
洞头(温州)陆域引水工程 |
南片:近中期(至2010年)引水7万t/d,远期(至2020年)引水10万t/d。
北片:待定 |
待定(其中南片一期2.1亿) |
2005-2020 |
| 2 |
城市供水管网 |
线路总长88.7km,其中:新城供水管网建设30km,旧城供水管网改造11.1km,东片供水工程11.9km,北片供水工程8.2km和一座水厂,五岛沿线供水管网27.5km。 |
8000 |
2002-2007 |
| 3 |
洞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
用地面积180亩,日处理垃圾80-100吨 |
2800 |
2004-2007 |
| 4 |
大门垃圾处理场 |
总库容10万吨 |
待定 |
2006-2010 |
| 5 |
鹿西垃圾处理场 |
总库容5万吨 |
待定 |
2006-2010 |
| 6 |
洞头城市污水处理厂 |
新城、旧城污水处理 |
待定 |
2007-2010 |
| 7 |
新城雨污管工程 |
污水管5km,雨水管6km。 |
2600 |
2003-2007 |
| 8 |
城市道路 |
新城道路建设和旧城道路改造,道路面积约10万m2。 |
2600 |
2003-2007 |
| 9 |
旧城中心街改造 |
用地面积252亩,建筑面积10.9万m2。 |
16000 |
2002-2020 |
| 10 |
旧村改造 |
九厅村、打水鞍村、东岙村、岙仔村等10个村改造。 |
84000 |
2004-2010 |
| 11 |
五岛别墅群 |
三盘西山头、下尾、元觉沙岗、霓屿石子岙等别墅开发。 |
待定 |
2003-201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 设 规 模 (内 容)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12 |
美化(绿化)工程 |
海岛林相改造,沿港、沿景及主干道两旁绿化,开挖山体绿化保护。 |
3000 |
2003-2007 |
| 13 |
新城区一期 |
总用地面积1145亩,总建筑面积92万m2。 |
待定 |
1994-2010 |
| 14 |
新城区二期 |
启动区用地面积955亩,总建筑面积60万m2。 |
待定 |
争取建设 |
五、围涂造地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 设 规 模 (内 容)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1 |
北岙后二期围垦 |
堤长2500m,五十年一遇标准,增加用地面积4260亩。 |
11344 |
2002-2007 |
| 2 |
状元南片围垦 |
堤长4200m,五十年一遇标准,增加用地面积5169亩。 |
28000 |
2004-2007 |
| 3 |
环岛围垦 |
堤长4650m,五十年一遇标准,增加用地面积4509亩。 |
20000 |
2006-2010 |
| 4 |
杨文围垦 |
堤长672m,五十年一遇标准,增加用地面积575亩。 |
3887 |
2004-2007 |
| 5 |
后垄围垦 |
堤长930m,五十年一遇标准,增加用地面积730亩。 |
3118 |
2005-2010 |
| 6 |
黄岙二期围垦 |
堤长3900m,五十年一遇标准,增加用地面积6048亩。 |
22000 |
2005-2008 |
| 7 |
霓屿南片围垦 |
堤长5300m,五十年一遇标准,增加用地面积6570亩。 |
待定 |
2007-2010 |
| 8 |
布袋岙二期围垦 |
堤长3600m,五十年一遇标准,增加用地面积5407亩。 |
20000 |
2007-201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 设 规 模 (内 容)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9 |
小门石化围垦 |
堤长1050m,五十年一遇标准,增加用地面积457亩。 |
2500 |
2005-2007 |
10 |
状元北片围垦 |
堤长3972m,增加用地面积3900亩。 |
110472 |
2004-2006 |
六、渔业项目
|